现场审核啦
现场审核公告
各位家长:
为确保我校小一初一招生安全有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个家庭只能安排一位家长并且在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点来现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不要带小孩)。在审核过程中请自觉排队(保持1.5米间距),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情况,符合防疫要求,方可通行。请大家予以支持!具体安排如下:
No.1
审核时间
芙蓉学校
小一审核时间(8月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初一审核时间:(8月20日-8月2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特别提醒:按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学校审核,其它时间来学校将不予受理。
No.2
审核地点
芙蓉学校
芙蓉学校小学部三楼(1、2、3、4、5号窗口)
No.3
审核流程
No.4
审核要求
芙蓉学校
1.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每份用回形针别好分别装成3份(每份按资料按序整理好),用透明文件袋装好(贴好报名编号和孩子姓名),所有复印件的右上角需要写好孩子的编号和姓名,并自备笔。
2.请家长严格按照学校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段进行现场资料审核,过期责任自负。
3.疫情期间,现场审核只需一位家长来校,不要带小孩来学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区。
4.有序排队,文明等候,不大声喧哗。
5.凡查验出其中任何一项资料作假者,属双峰县城城区户籍的由教育局另行安排,其他户籍的一律返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No.5
审核材料清单
1.有户有房
①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④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自建房审批手续)。
2.有户无房
①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④共住房、租住房产权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明)。
⑤截至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电费缴费发票(或缴费截图)。
3.有房无户
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④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携带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自建房的,提供自建房审批手续)。
⑤截至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电费缴费发票(或缴费截图)。
⑥截至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物业费缴费证明。
4.无户无房
(1)进城务工(工作)
①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④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务(动)合同;进城工作人员请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⑤截至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⑥截至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县城城区房屋租赁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租住自建房的,须提供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建房合法审批手续,及房主的居民身份证。
⑦截至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电费缴费发票(或缴费截图)。
⑧务工单位与租住房均属于学校招生范围。
(2)进城经商
①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④工商营业执照(且必须是实际经营并有营业场地,属股东的须提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
⑤截至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县城城区房屋租赁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租住自建房的,须提供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建房合法审批手续,及房主的居民身份证。
⑥截至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电费缴费发票(或缴费截图)。
⑦经商场所与租住房均属于学校招生范围。
备注:“有户”指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以户口簿为准),“有房”指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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